2019-02-22 14:05:03 责任编辑:智慧环卫联盟0
2月21日下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出席会议并讲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倪虹主持会议。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寅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副市长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要求各地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文明素质的重要抓手;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载体。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断加大推进力度,由点到面、逐步推开,成效初显。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分类收运处理配套体系不断完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普遍展开。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思想认识仍需提高、推进力度还需加大、宣传教育需要继续深入、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短板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工作进展还不明显,群众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获得感还不够强。
会议要求,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决心,以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毅力,共同把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会议要求:
2019年起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0年底
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5年底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46个重点城市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 一是地方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二是要切实从娃娃抓起,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促进一代人养成良好文明习惯,增强公共意识、提升文明素质;
● 三是要以社区为着力点推进,各地要学习借鉴上海、厦门等城市结合垃圾分类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经验,聚焦城市社区,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共建共治共享;
● 四是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成为居民的行动自觉;
● 五是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各省、自治区督促指导辖区内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上海市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
上海市具体设施建设措施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地方性立法,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全面系统推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达到99%,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上海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措施具体有哪些呢?
01
统筹布局、合理规划,加快全程体系建设
上海市全市16个区将分两批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系统,第一批6个区、第二批剩余10个区,按照整区域推进实施路径,所有区都要求先实现全覆盖、再实现全面达标。
(一)源头分类投放及收集环节的设施建设
主要任务:
一是规范分类投放设施设备配置;
二是规范家庭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三是强化分类驳运(收集)监管。
(二)分类运输及中转环节的设施建设
主要任务:
一是提升分类运输能力;
二是重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
三是改造分类中转设施。
(三)分类处理环节的设施建设
到2020年底,全市干垃圾焚烧能力将提高至2.08万吨/日、湿垃圾资源化能力提高至0.7万吨/日,可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02
科技引领、管理创新,建立各环节双向监督机制
上海市采取“科技+管理”模式,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整合社区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运输车辆GPS设备、网格化监控等资源,依托各级管理主体,建立了市、区、街镇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中转、处置“五个环节”全程监管体系。
(一)源头分类投放及收集环节
结合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推行“定时定点”投放,督促居民正确开展垃圾分类;
开放面向公众的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居民参与对分类管理责任人分类驳运、存储的监督,形成市民与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双向监督的机制。
(二)分类运输及中转环节
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强化环卫收运作业的监督管理,杜绝混装混运。
对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倒逼机制。
对拒不配合进行源头分类驳运的物业企业,依法予以市场退出等处罚。强化中转站对环卫收运作业企业转运进场垃圾进行品质控制,对分类品质不达标的予以拒收,对混装混运严重的实行市场退出。
(三)分类处理环节
实现末端处置企业进场垃圾的品质自动监控、来源全程追溯。制定差别化生活垃圾收费处理制度,对干垃圾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湿垃圾和可回收物量分别核定。建立面向区、街镇级的、与垃圾分类质量相挂钩的奖惩得当的垃圾处理费制度。
03
科学规划、多方合力,重点推进末端设施建设
(一)齐心协力,主动作为
市政府成立全市环卫设施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解决设施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细心谋划,提早应对
全市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通力合作,聚焦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策略、落实应急预案,做到“群众有所呼、我即有所应、回应应有效”,切实缓解“邻避效应”问题。